2月23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延伟等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经会议表决,免去邓泽荣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周开禹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免去黄晓丽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余旸的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唐耀文的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董铁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骆招群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郑琳、方灿芬、郑国洪,秘书长叶向阳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乔雷,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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